行业动态

关于印发《2017年杭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3
杭建市发〔2017〕97号

各区、县(市)住建局、大江东管委会,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风景名胜区管委:
   现将《2017年杭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2017年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要点。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

 

 

2017年杭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我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激发建筑业发展新动力
   (一)发展建筑工业化,促进建筑产业化。继续推进《杭州市人民政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落地。根据杭建工业[2017]1号《关于转发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从土地出让环节着手,按确定的比例,对出让或划拨土地落实装配式建筑要求,并从规划审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施工许可和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细则》。加快引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企业、设备、技术、人才等力量,加快培育产业链,尽快形成一批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产业链完善的产业集群。完善新型建筑工业化标准体系,加强服务、监督和考核。立足于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结合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创新,推动我市建筑行业向建筑产业化迈进。
   (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总结工程总承包试点经验,巩固成果,拓展工程总承包实践领域。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实践PPP、BOT、BT等工程建设模式,最大限度发挥企业在资本运营、建筑设计、物资采购、新技术应用和施工管理等一体化方面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完善与新兴建设模式相适应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制度规定,改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积极培育咨询、施工等专业企业。引导企业向交通、水利、市政、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投资领域和新兴建设领域拓展业务范围,引导装饰企业向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和住宅全装修拓展。进一步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和“走出去”发展。深入推进劳务企业改革试点工作,做好经验总结,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
   二、完善市场管理体系,夯实建筑业发展基础
  (一)出台 “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出台《杭州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操作规程,按照要求做好企业和从业人员相关行为信息的采集、发布、使用和解除,将列入“黑名单”的相关主体向社会公布并对其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各方主体行为。废止“预选承包商名录”制度,推动市场准入管理模式由“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转变,构建公平、公正、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环境。
  (二)加强信用平台建设,为行业管理构建载体。总结近年来信用管理经验,进一步明晰诚信办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加快实现我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与各级、各相关部门管理平台的信息共享。充分借助信息化技术,按照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监管原则,完善我市建筑业企业、人员、项目三大基础数据信息系统,推动实现各类信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时共享、动态监管,为建筑市场诚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开展《我市建筑市场诚信评价体系创新研究》课题研究,全面深化完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三)完善制度体系,为行业管理提供保障。在法规清理基础上,按照政府性投资、国有企业投资和非国有投资三类建设项目招投标差别化监管的总体思路,修改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强化建设项目业主招标负责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合同备案和竣工结算价备案制度,推动实现对市场行为的全过程管理,促进合同双方提高诚信意识,保障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及时化解和消除合同纠纷以及群体性事件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为行业管理作出表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行业管理部门率先守信践诺,对出现失信行为的行业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惩处。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一)简政放权,减轻企业和人员负担。通过优化办事流程、深化数据共享、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途径进一步优化资质审批等行政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做好对权利下放事项执行过程中的指导、服务和督查。
  (二)抓实监管,筑牢行业“红线”。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加强市区联动,形成各级、各部门之间的监管合力。做好对各区县市行业管理人员的指导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标准和程序。做好信访、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理。创新监管方式,扩大监管覆盖面,提高监管效能,形成完善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三)优化服务,释放市场活力。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转变职能。巩固保证金清理工作成果,建立规范保证金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建设领域保证保险工作和四类保证金采用保险或银行保函。鼓励和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等战略机遇,为企业拓展市外乃至海外市场提供引导和帮助,为企业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座谈、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倾听企业呼声和建议,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为推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起到帮扶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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