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关于开展2016年杭州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3
各建筑施工企业,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素质,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3〕134号)及市建委《关于开展杭州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杭建市发〔2013〕255号)精神,现就2016年杭州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注册有效期在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内的二级建造师(含增项为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
2、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逾期三年未申请注册的人员。
3、在2016年6月30日前注册有效期满的二级建造师,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培训的遗漏人员及原培训不合格人员。
注:2013年-2015年已参加继续教育的二级建造师不列入本次继续教育范围。
二、培训专业
建筑工程专业。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1、培训内容:建设工程管理前沿理论和前沿技术;建造师信用体系、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新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新技术与新工法应用;执业法律案例解析;施工成本管理案例解析等。
2、培训方式:必修课采用集中面授,选修课采用网络教育。
主项专业为建筑工程: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增项专业为建筑工程: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四、培训组织
培训组织根据学员的分布情况落实培训场地。
1、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主城区、滨江区、余杭区的学员培训点设在杭州市区;萧山区学员培训点设在萧山市区。
2、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富阳区、临安市的学员培训点设在富阳市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学员培训点设在桐庐县。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1、面授安排
主项专业为建筑工程:培训集中面授6天。
增项专业为建筑工程:培训集中面授3天。
5月中旬开班,具体每期时间以报名点公布时间为准,上课地点以听课证为准。
2、网络教育
(1)经面授、考试合格后,培训点将合格学员名单上报省注册办开通网络教育,学员可于培训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浙江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网( http://zjjzs.zjjy.net/iedu),通过“学员登录”进入网络教育平台进行学习。请学员在办理延期注册前尽快完成网络教育。
(2)根据浙江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简政有关工作安排,经决定,从2016年起,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一律停止发放。此后所有参加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人员(必修课及选修课网络教育均通过人员),其培训信息将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导入新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注册时系统将自动识别匹配继续教育信息。
六、培训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
主项专业为建筑工程:730元(培训费)+235元/人(教材资料费);
增项专业为建筑工程:365元(培训费)+39元/人(教材资料费);
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2、缴费方式
主城区、余杭区、滨江区、萧山区企业:现场报名时缴纳现金或支票。(如支票,区分培训费和教材资料费开具两张支票,支票抬头为: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
富阳区、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以当地建筑业协会通知为准。
七、培训报名
1、报名时间
主城区、滨江区、余杭区企业:
上城区、拱墅区:2016年4月20—22日;
下城区、西湖区:2016年4月25—27日;
滨江区、江干区、西湖风景名胜管委会:2016年4月28—29日,5月3日;
经济开发区、余杭区:2016年5月4—6日
(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萧山区、富阳区、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以当地建筑业协会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地点
(1)主城区、滨江区、余杭区企业:到杭州市城建培训中心(文一西路61号)209室报名;联系人:周老师,88865997。
(2)萧山区企业:到萧山区建筑业协会报名(萧山区文化路87号,萧山区住建局内。)联系人:孙老师,82634578。
(3)富阳区、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到当地建筑业协会报名。具体的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也可致电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盛老师,88285720。
3、报名资料
(1)请认真填写《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随表附个人身份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A4纸)、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一张贴于报名表,一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
(2)请认真填写《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附件3,表一为主项建筑工程,表二为增项建筑工程),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纸质文档一份,EXCEL电子文档一份(填写信息请仔细核对,确保正确,否则系统将无法自动识别匹配继续教育信息)。
4、其他事项
(1)符合学时冲抵条件的,请填写《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冲抵学时申请表》(附件4),同时提交冲抵学时资料。经市建委初审汇总后报省建设厅认定。
(2)注册地不在杭州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如企业有在杭州市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需填写《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异地参加继续教育备案表》(附件5),经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到杭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部(浣纱路347号六楼培训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在杭州参加培训。
    (3)此次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可计入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继续教育学分,由培训点统一上报。(特别说明:学员所在单位须到“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pro.learning.gov.cn)”实名注册,按隶属或属地关系,经上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学员的注册。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在“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完成学员的注册工作,逾期将不再补登学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好相关人员工作,保证其按时参加培训。
 
附件:
附件1:杭州五县(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培训报名点联系人及电话.xls
附件2: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表.doc
附件3: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4: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冲抵学时申请表.doc
附件5: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异地参加继续教育备案表.doc
附件6: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除矿业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doc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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